第7章物业管理服务的法律规定
1.单项选择
1)物业区域治安日常管理应以( B )为主。
A、公安部门 B、物业服务企业 C、联防队 D、门卫
2)车辆进入停车场,时速应限制在每小时( B )公里以下。
A、3 B、5 C、8 D、10
3)( D )的素质代表着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管理公司全体员工的服务素质。
A、保安部经理 B、保安领班 C、巡逻员 D、门卫
4)下列( B )说法是不适当的。
A、物业安全管理也包括消防、车辆管理 B、发现偷盗人员保安员应马上扣押审讯
C、物业治安管理不能代替社会治安管理 D、物业区域治安管理应以预防为主
5)门禁管理系统的实质是( C )。
A、电子巡更系统 B、电子防进系统 C、电子门锁系统 D、可视对讲系统
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 B )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A、负责 B、协助 C、保证 D、牵头
7)( A )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核管理。
A、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B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 C 自治区人民政府 D、直辖市人民政府
8)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人民币( D )万元以上。
A 、100 B 、80 C、 50 D、30
9)二级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 D )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 )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A、50,10 B50, 8 C30, 10 D30,8
10)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C )的罚款。
A 1万元以下 B 3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D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2.多项选择
1)关于物业治安管理,要坚持(ABCD )的原则。
A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B 与社会治安相结合
C 服务第一、用户至上 D 硬件、软件一起抓
2)下列属于治安工作范畴的是(ABCD )。
A 防火 B 防盗 C 防破坏 D 防爆
3)(ABD )组成物业治安管理较为完善的系统。
A 门卫 B 巡逻 C 保安制度 D 监控
4)监控室是辖区治安工作的(BCD )。
A 决策中心 B 观察中心 C 指挥中心 D 自动控制中心
5)电视监控系统主要由( ABC )几部分组成。
A 电子摄像头 B 电视屏幕 C录像机 D 电子巡更器
6)为停车场便于管理,应( ABDE )。
A 规划好停车场的区位布置 B 保持停车场的整洁明亮
C 增加保安人员 D 有清晰的指示标志
7)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 ABCD )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A、治安 B、环保 C、物业装饰装修 D、物业使用
8)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ABD )
A、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B、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C、与业主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
D、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3.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合伙制形式。( × )
2)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 )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和临时资质( × )
4)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 )
5)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 )
6)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施行每两年检查制度。( × )
7)物业服务企业聘用的保安可以强行要求进出小区的人出示身份证。(× )
4.简答题(略)
5.案例分析
案例1
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和使用,若确实需要改变,应该由全体业主(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该案件不涉及绿地用途的改变,而是绿地如何管理的问题,若业主代表大会确实按照《业主大会规则》的合法程序召开、表决的,其决定是合法有效的,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业主大会的意见操作的,则其行为是合法的。
案例2
本案例问题的关键在于:住户交纳管理费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对住户室内财产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一般的业主都认为,只要自己交了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就应当对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实际上,这是一个错误的看法。通常物业管理费包含保安费,但保安费并非财产保险,也非人身保险。
针对此案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治安管理是物业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但是业主家中被盗不能简单理解是物业公司之过。因为治安管理因素除了与物业公司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关外,还与业主自身的防范意识有关。
(2)若物业管辖区域治安管理隐患较多,管理公司员工责任心不强,当发生业主家中被盗事件时,管理公司应承担较多的责任。
(3)若物业管理公司已采取了各种防范措施,保安员工作责任已到位,管理公司和保安员本身没有过错或粗心大意等行为,即使业主家中被盗,管理公司承担的责任也较轻,或甚至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物业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公共场所和共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并非包括业主家中设备设施的保养和保证业主家中财产的绝对安全。
案例3
(1)小区门口的噪音污染本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范畴,但由于该污染确实对小区业主的生活造成里影响,本着本业主负责人的态度,物业管理公司应该积极对该污染进行防治、避免
(2)可以与商贩进行沟通,不行,与城市监察大队等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通过政府部门干预,也可以与当地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取得这些部门的支持或帮助。
(3)业主不能因此拒交物业服务费用
案例4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对业主的人身伤害事故是否承担责任,主要是看物业管理公司在事故中有没有过错。若物业服务合同有没有对保安服务的内容作特别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所负的保安义务只是维护公共秩序的防范性活动。也就是说,如果保安没有发现张锐和人打斗并被捅死,物业管理公司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在本案中有一个特殊的情节,保安发现了打斗,却未予制止,亦未采取其他及时、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置,事后亦未巡查。根据物业物业合同,物业在履行保安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院判定物业管理公司对张文国夫妇因张锐死亡所受损失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是合理合法的。
案例5
原告(业主)的财产损害结果的发生,被告东方物业公司具有过错,应负赔偿修复责任。事件的发生虽是客观的,但当事人能够预见而由于疏忽没有预见,或者未尽最大努力加以防止,不可抗力不能成立。被告物业公司做为专业的物业管理部门,对雨季可能危及其利益是可以预见的,虽然物业公司采取了一定的抗灾措施,但未尽到最大的谨慎和最大的努力。故物业公司不可抗力的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所以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