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均可按本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
上半年申请时间:5月11日-20日;
下半年申请时间:11月11日-20日;
逾期不能登记,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请考生关注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公告。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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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1份 | A4 | 必要 |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
2 | 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 | 来源渠道:学校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1份 | A4 | 必要 | — |
3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材料)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 1份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非必要 | — |
4 | 毕业证书(2002年以前毕业)或肄业生、退学生、... | 来源渠道:学校 | 原件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 1份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非必要 | — |
5 | 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1份 | A4 | 非必要 | — |
1、具体地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二路331号)办事大厅1楼7号窗口;
2、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联系电话:0571-96399;
4、浙江省各市县线下资料提交地址:点击查看;
5、各地自考机构须对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材料由各设区市、义乌市整理后,于上报毕业审核材料时统一送省教育考试院;
6、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确认:省教育考试院对各设区市、义乌市上报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12月20日以后登录浙江教育教育网(网址www.zjzs.net)“网上查询”栏目,查询审批确认结果(未通过免考审批确认的课程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另行公布)。
(一)申请—现场确认—受理—审核—决定—公告
1.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申请;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3.省教育考试院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4.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免考科目并公告结果。
(二)免考办理详细图文流程:点击查看
(三)办理流程图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一览表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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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4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00020 | 高等数学(一) | 6 |
00420/00421 | 物理(工) | 6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00012 | 英语(一) | 7 |
00015 | 英语(二) | 14 |
注:“政治经济学(财)”(课程代码00009,6学分)不属公共基础课。
哪些科目可以免考公共基础课?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