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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考毕业申请补录成绩条件是什么??

整理编辑: 浙江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3-12-04

阅读量:

问:浙江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补录成绩条件?

  

答:浙江自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核对后,发现个人信息正确但有下述情形无法查到相关课程成绩的,可申请补录成绩:

  1.有课程合格证书,但不包括按规定已失效的“以往通过衔接沟通、主考院校属地化、学分互认等取得的委托考试成绩”课程的合格证书及用于顶替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的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专业课程合格证”);

  2.有课程经审核同意转入并签字盖章的纸质转考审批表;

  3.有课程经审核同意免考并签字盖章的纸质免考审批表,但不包括《杭州市区自考免考初审回执单》。

  申请毕业的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均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毕业证书发放时间是申请毕业后一个月左右。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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