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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调整的主考院校有哪些?

整理编辑: 浙江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3-09-06

阅读量:

浙江自考调整的主考院校有哪些:

  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七)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3050104汉语言文学(专科)和3050207英语(专科)三个专业从我省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停止接纳新考生;2026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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