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整理编辑: 浙江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6-22
阅读量:
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到别的省市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考手续。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转入省没有开设原考专业或本人需要改报其他专业者,按改报专业办理有关手续,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按改报专业的规定执行。
上一篇:浙江自学考试老考生报名流程是什么?
下一篇:各级党校毕业的专科学历是否可以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的本科?
考试提醒,备考指导
自考资料,学习交流
随时获取浙江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 以及各类学习微信公众号
英语(二)
行政法学
文学概论(一)
内科护理学(一)
思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