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网 | 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 |
微信订阅

浙江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浙江自考网免费咨询电话
【热点】 浙江省自考管理系统 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日程 免考申请 转考申请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在线咨询

自考宪法学考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

整理编辑: 浙江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阅读量:

  全国人大作为合议制国家机关,是通过举行会议来行使职权的。
  (一)会议形式
  1、正式会议
  正式会议是全国人大行使职权的通常方式。全国人大的正式会议,也称例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每届全国人大的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全国人大会议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2、临时会议
  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1/5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召集全国人大临时会议。
  (二)会议举行方式
  全国人大会议公开举行;
  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提议、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上一篇:自考宪法学考点:最高监督权

下一篇:自考宪法学考点:提出议案

浙江自考服务

  • 考试提醒,备考指导

    自考资料,学习交流

名师课程

    • 英语(二)

      英语(二)

    • 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 文学概论(一)

      文学概论(一)

    • 内科护理学(一)

      内科护理学(一)

    •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思修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