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网 | 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 |
微信订阅

浙江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浙江自考网免费咨询电话
【热点】 浙江省自考管理系统 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日程 免考申请 转考申请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在线咨询

自考宪法学考点:基本权利的分类

整理编辑: 浙江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阅读量:

  (1)平等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具体可分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等。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权、住宅不受侵犯权、人格尊严权、通信自由翻通信秘密权等。
  (5)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
  (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的权利。
  (9)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等。
  (10)社会生活权利等。

上一篇:自考宪法学考点:基本权利的主体

下一篇:自考宪法学考点: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

浙江自考服务

  • 考试提醒,备考指导

    自考资料,学习交流

名师课程

    • 英语(二)

      英语(二)

    • 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 文学概论(一)

      文学概论(一)

    • 内科护理学(一)

      内科护理学(一)

    •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思修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