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网 | 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 |
微信订阅

浙江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浙江自考网免费咨询电话
【热点】 浙江省自考管理系统 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日程 免考申请 转考申请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在线咨询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注册商标的续展

整理编辑: 浙江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阅读量:

  注册商标的续展
  一、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
  1、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
  2、规定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的原因在于,商标的功能是使人识别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当注册商标具有此功能时应让其继续存在下去,当注册商标失去此功能时不应让其继续存在。
  3、我国《商标法》遵循国际惯例,对国内外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做了统一规定,即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二、注册商标的续展
  1、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2、我国《商标法》第38条第1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商标局接到续展申请后,经过审查,如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即可予以核准,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公告。
  4、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上一篇: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下一篇: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浙江自考服务

  • 考试提醒,备考指导

    自考资料,学习交流

名师课程

    • 英语(二)

      英语(二)

    • 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 文学概论(一)

      文学概论(一)

    • 内科护理学(一)

      内科护理学(一)

    •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思修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