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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浙江省自考《公司法》模拟试卷及答案22

整理编辑: 浙江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4-02-27

阅读量:

1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是()。

A.股份有限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

C.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D.两个以上非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是()。

A.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B.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C.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D.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

A.总经理

B.董事长

C.1/3以上董事

D.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4.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A.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B.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D.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是()。

A.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B.合并、分立、解散

C.发行公司债券

D.修改公司章程


11.答案:ABCD

解析:新公司法删除了关于债券发行主体的限制(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12.答案:AB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D选项是经理的职权,故选A、B、C。

13.答案: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4.答案:ABC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A、B、C选项是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而D选项是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15.答案:ABC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部分股东权利,但是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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