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网 | 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 |
微信订阅

浙江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浙江自考网免费咨询电话
【热点】 浙江省自考管理系统 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日程 免考申请 转考申请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在线咨询

合同法学习笔记 合同自由原则

整理编辑: 浙江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阅读量:

一、合同自由原则的含义

  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具有决定缔结合同、缔约当事人和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决定合同的变更、解除等的自由。合同自由原则是鼓励交易、发展市场经济所必须采取的法律措施。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的合意具有法律的效力,只要该合意是合法的,当事人必须遵守。

  二、合同自由原则在合同法上的体现

  合同自由原则在合同法上体现在:

  1、缔结合同的自由。即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是否与他人订立合同。

  2、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即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确定合同内容并订立合同条款。

  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即在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5、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即除了法律有特别要求外,当事人在合同的形式上有权自由决定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6、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合同法规则当事人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7、选择裁判的自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自由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的争议解决方法,如可以约定仲裁,也可以约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上一篇:合同法学习笔记 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

下一篇:合同法学习笔记 诚实信用原则

浙江自考服务

  • 考试提醒,备考指导

    自考资料,学习交流

名师课程

    • 英语(二)

      英语(二)

    • 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 文学概论(一)

      文学概论(一)

    • 内科护理学(一)

      内科护理学(一)

    •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思修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