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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编辑: 浙江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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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程序的概念.
方式、方法、时间、步骤的总称。.
如果违反法定程序,法院可以撤消。可以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作出与被撤消行政行为基本一致的行为。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1、听证制度.
行政处罚法、价格、环保听证
行政处罚法涉及到特定人的利益,后两者是公共利益。
2、信息公开制度.
3、行政调查制度.
4、说明理由制度
必须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5、行政案卷制度
案卷排他性原则,案卷以外的证据都不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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