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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自考《房地产法》复习资料(2)

整理编辑: 浙江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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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国企改革中,经批准后保留划拨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情形:①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远土地用途不变的,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的除外;②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合并、兼并或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企业的;③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合并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④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22 土地利用与保护的原则包括: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②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③全面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土地的原则;④开发、利用与整治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土地利用与保护的内容: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②土地开发制度;③耕地的特殊保护制度;④土地调查和统计制度。

  2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的土地利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土地的需求,编制分配土地资源、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较长时间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它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成片开发:是从事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简称。它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然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转让、出租地面性建筑物。

  24 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相应制度:①从规划上保证总量平衡;②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③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④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⑤禁止闲置和荒芜耕地。

  25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的依据: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②国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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