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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自考《国际贸易法》复习资料(5)

整理编辑: 浙江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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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一国政府规定,某些商品必须领取进出口许可证方可进口或出口的制度。进(出)口配额制: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进(出)口商品的进(出)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限额的制度。

  外汇管理制度:是一国政府指定或授权某一政府部门制定法规,对本国境内的本国及外国的机关、企业、团体和个人的外汇收付、买卖、借贷、转移以及本国货币的汇价和外汇市场等所实施的管理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是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等进行分析和测定并出具检验证书的制度。

  82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对贸易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制度。

  《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①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原则;②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原则;③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自主权原则;④国家鼓励对外贸易的原则;⑤平等互利原则;⑥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原则;⑦对等原则。

  83 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①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③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④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

  84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措施:①对外贸易经营者许可制度;②进出口许可证制度;③进出口配额制度;④外汇管理制度;⑤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⑥反倾销和反补贴制度。

  85 对外贸易经营者:是依照对外贸易法律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货物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具备的条件:①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②有明确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③具有其经营的对外贸易业务所必需的场所、资金和专业人员;④委托他人办理进出口业务达到规定的实绩或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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