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化考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学考试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意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是培养国家人才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使用(建设)国家教育考试标
根据教育部2月27日《关于2020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的要求,原定4月11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举行,考试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另行向社会公布。 感谢
为做好2020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15日17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
为做好2020年上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上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时间为:9月17日21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
一、关于提供专科学历证明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6]3号)等文件精神,从今年下半年起,凡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
一、律师专业(本科段)从2014年10月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二、考生如继续选择按律师专业(本科段)现行考试计划毕业,已经考...
各市、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有关学校: 根据全国考办函《关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处理考委[2013]3号文件要求停考民法原理与实务等10门课程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操作规程 一、毕业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一)毕业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
各市、县(区)招考委,各有关高校: 根据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布局和社会需求实际,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结构,2017年10月起,停考我省近几年报考人数低于100人的部分高等教育
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自学考试质量。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
各市、县(区)招考委、浙江警察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要求,按照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和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
浙江自考考生11月6日9:30起可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在“我的成绩-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自学考试成绩,也可通过以下链接进行跳转进入成绩查询入口! —温馨提示—...